动力电池回收‘一查到底’

为了彻底杜绝废旧电池污染,实施动力电池回收制度,7月3日,工信部节能司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称《规定》)。

8月1日起,《规定》将正式实施,对动力电池实施溯源综合管理。


废旧电池亟待回收


根据2011版美国有害物质列表数据,锂电池里面通常含有Ni、Co、磷化物得分超过1000,被认为是高危物质。

201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放量,同比增长超300%,2014-2017复合增长率达104%。

电动乘用车电池的有效寿命在4-6年左右,而电动商用车电池寿命则更短,2018年起,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潮将来临。

电池退役潮一旦应对不当,将导致大量土地的严重污染。

所以,正规化的动力电池回收制度,刻不容缓。


实施溯源综合管理回收制度


《规定》的出台,是正规化动力电池回收制度的第一步。

《规定》指出:将按照相关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同时,自《规定》施行之日起,对新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新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汽车实施溯源管理。

对《规定》施行之日前已获得《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汽车,自《规定》施行之日起,延后12个月实施溯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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