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混动划归燃油车

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内容中明确:为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混合动力汽车将被划归为燃油汽车类而非电动汽车类。


今年前11月,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5.35万辆和102.98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63.63%和68%;其中插电混动汽车产销占据新能源整体约24%,具体为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0.66万辆和79.09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50.30%和55.66%;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66万辆和23.86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30.27%和1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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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升纯电动汽车产销而非其他类别汽车产销,《规定》明确将汽车整车投资项目按照驱动动力系统分为燃油汽车和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两大类,而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PHEV)汽车将划归燃油汽车一类。


纯电动汽车则包括增程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车、纯电动电动车等以电动机为驱动力的汽车。


不过,暂时还没有取消混动汽车的相关福利,插电混动汽车继续享有免购置税、上绿牌、政府补贴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