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联合签署政府公车宣言

   新能源汽车推广是目前治理环境污染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各国政府也基本认同这一判断,并积极的推广新能源汽车产业,日前,八国政府联合签署《政府公车宣言》,大幅提高新能源政府用车的比例。

目前交通领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占总排放量的近1/4,除非各国接下来采取一些非常有效的举措,否则这一比例在未来10年内还将显著增加。要想降低交通领域的排放,需要汽车在全球范围内向低排放方向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第22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中国、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挪威、瑞典和英国8个国家共同签署了《政府公车宣言》,增加其政府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并号召其他国家加入。

上述8国的承诺,也与《巴黎协定》的宗旨相一致,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加速向低排放车辆过渡。《巴黎协定》规定到2030年,全球公路交通中,至少有20%的车辆(含轿车、两轮及三轮车、卡车、巴士和其他车)必须是电力驱动。

除了国家层面外,《政府公车宣言》还鼓励各国州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以及企业、行业协会和其他团体,在出租车、公交车、市政用车、公司用车等领域,加速引入低排放车辆。通过这一宣言,8个签约国将在这场运动中发挥领导作用,并鼓励其他国家和地区加速向低碳交通系统转变。

《政府公车宣言》是一份开放性的宣言,接纳各国加入,且并不要求签约国制定统一目标,其中一些签约国有着自己的目标数字,例如中国、日本、法国等。

按照中国2014年发布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备案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除上述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外,各省(区、市)其他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2014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微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区域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比例不低于15%);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该方案所称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动车和燃料电池车。

中国科技部部长万刚对此表示:“中国很高兴加入《政府公车宣言》。我们希望积极贯彻《巴黎协定》,与更多有着共同目标的国家一道布局和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