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动车、摩托车解禁,26年来首次!这是全民的胜利社会的进步!

广州电动车不再全面禁售


29日上午,《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之前审议的规定草案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有“禁售令”,但在草案表决稿清稿中,对于电动车不再全面“禁售”。这意味着,有合法资质的店铺依然可以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和摩托车。



罚款数额大大减少


对于驾驶非法加装和改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相较于三审稿的 500 元罚款,50 元的罚款数额大大减少。


对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出借行为的法律责任,表决稿的表述相较于三审稿更为精确,改为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或者行驶证载明的其他使用人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出借给不符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申购规定条件的其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时尚、靓丽的电动车,广州人民也喜欢


纵横观点:自1991年10月广州市限制摩托车新入户发牌以来,广州市以“摩托抢劫”等荒唐理由开始大面积禁摩,并将这种禁令带到电动车领域。广州市近26年来,已经成为中国禁摩、禁电的急先锋、代言人。这次禁令的退让,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电动车、摩托车这种为底层民计服务的交通工具,在中国有广大的市场需求,生命力顽强。老百姓需要的,就是共产党、政府需要解决的。违背百姓需求的禁令,能横行一时,但终究会被抛弃。摩托车、电动车的合法化生产销售和使用,为正在发育期的低速电动车产业,指明了前行的道路——前路坎坷,终见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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