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产业大洗牌在即——《低速电动车引导性目录》给出明确的指引

导言:河南《低速电动车引导性目录》的出台,将成为低速电动车产业洗牌的开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低速电动车在过去的几年中得到了蓬勃的发展。

截止至2017年,低速电动车的市场容量很可能达到1000万辆,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低速电动车在过去的几年中实际上是在野蛮生长,无论是对产品还是厂家都缺少限制,也因此而饱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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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出台 制定厂家标准

打破这个局面的,是河南省的《低速电动车引导性目录》(以下称《目录)

6月1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了《目录》,在这份文件中,并没有针对低速电动车进行更严苛的要求,仍使用了旧版的《河南省低速电动车标准》。

但是,《目录》对低速电动车企业却提出了诸多要求,把生产规格提升到新的阶段。

作为低速电动车的试点区,《目录》很可能成为其他城市的参考和原型,也就是说,可以将《目录》标准视为未来对进入这一行业的低速电动车企业的要求。

五条限制 淘汰中小型企业

《目录》里,对于低速电动车企业的限制是这样描述的: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汽车整车、改装车、摩托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或者具有低速电动车的研发基础,拥有低速电动车自主知识产权。

(二)具备单班年产(10000)辆以上的低速电动车的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以及产品独立研发、试验验证、生产一致性保障等能力。

(三)工艺装备投资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价值)。

(四)近3年平均研发资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新建企业研发投入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五)企业应建立完整的文件化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企业内部人员、特约销售和维修人员等)、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维修服务提供、备件提供、索赔处理、信息反馈、整车和零部件(如电池)回收途径、客户管理等内容,并有能力实施。

结合以上五条要求和低速电动车市场的现状,我们可以清晰的判断出一个事实,绝大多数的中小型低速电动车企业将很难达到《目录》要求。很多中小型车企,在这份标准执行后将难逃全灭的命运。

纵横观点:作为乘用车,低速电动车的产品性能和安全性迟早要被严格规范,标准制定得比较严苛也不奇怪。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低速电动车产业很可能将遭遇全面洗牌,能否抓住这个机会进一步扩张市场份额,将是在一段时间内将是大品牌车企的主要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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