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的四月:32项政策全力助推产业发展

4月,是电动汽车的四月,在这个春夏交接的月份里,国家和地方共推出了32项有关政策。

国家层面出台6项政策;地方层面,北京、海南、深圳、广东、广州、长沙、长春、山西、郑州等地出台26项相关政策。

32项电动汽车相关政策,全方位助推这个产业进一步发展。

6项国家级政策 重新定义电动汽车

4月,国家层面共出台了6项新能源汽车政策,从多角度界定了电动汽车。

其中包括: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路测法规、动态管理电动汽车车型、对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行业实施白名单、重新审议车企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下调补贴申请标准等重要内容。

4月2日,三部委明确《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明确了对‘僵尸车企’的处置方法;

4月11日,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把智能汽车纳入管理体制内;

4月18日,工信部发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简化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类别、优化车辆产品准入管理程序和方式、推动车辆生产企业集团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改装车管理、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创新及应用、推进车辆产品准入系族化管理等具体改革措施;

4月19日,《关于开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发布,将补贴申请标准从3万公里下调至2万公里;

4月26日,中汽协和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联合启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申报工作》,让动力电池制造和回收进入正规化轨道。

可以说,在四月的几项国家级政策实施后,新能源汽车产业将迎来焕然一新的进化。

26项地方级政策 促进产业布局

地方层面,北京、海南、深圳、广东、广州、长沙、长春、山西、郑州等地出台26项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

具体包括:北京机动车限行延长一年,纯电动车不限行;海南将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禁止销售燃油汽车;深圳发布动力电池监管回收利用试点方案;长春发布智能网联路测法规;长沙发布智能网联路测法规细则。

广东2018-2020年建设城际快充站108.5对;广州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能达30万辆;山西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能将达30万辆;青海、深圳、福州、大连、福建莆田、潍坊、东莞发布充电新政;西安、贵阳、开封、宁波机动车限行,新能源汽车不受限等等。

26项地方政策的公布,让电动汽车产业在全国各地开枝散叶,彻底扎根。

但同时也要注意,4月公布的政策里,一次“撤销”、一次“新规”已经展示出新能源汽车管理方式从单纯的‘培育’转向‘淘汰’。

对于汽车厂商而言,不再是只造出电动汽车就够了,产品续航和电池技术水准,已经成为市场比拼的新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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