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修订《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新增固态电池要求!

近日,工信部就《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修订征求意见。修订版对于储能电池要求没有变化,但新增固态电池相关要求固态单体电池能量密度≥30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260Wh/kg,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具体来看,储能型单体电池产品性能不变:能量密度≥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00Wh/kg。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明确锂电池企业应具有静电防护能力,注液过程中露点温度≤-45%℃。增加固态单体电池产品性能要求:单体电池能量密度≥30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260Wh/kg。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解液产品性能要求增加:硫酸根离子含量≤10ppm,氯离子含量<5ppm。明确正负极、隔膜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锰酸锂正极材料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400kgce/t,其他正极材料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300kgce/t。负极材料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345kgce/t。隔膜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800kgce/万㎡。删除对消费型电池组能量密度≥180Wh/kg的要求,要求聚合物电池组能量密度≥180Wh/kg。

以下为《规范条件》原文:











(转自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