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市繁荣背后的消费暗礁:五大合同陷阱与三大销售乱象曝光

  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升温带动消费纠纷频发,续航里程虚标、交付周期随意更改、智能驾驶系统宕机等新兴消费痛点集中凸显。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期发布的行业调查揭示,新能源汽车领域存在五大合同陷阱及三大销售乱象,涉及20个主流品牌。

  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汽车市场总销量达3143.6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1286.6万辆,同比激增35.5%,占比提升至40.9%。市场繁荣背后,消费争议同步攀升,仅浙江省消保委系统去年便受理新能源汽车相关投诉620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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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调查通过暗访杭州45家4S店并评审20份品牌销售合同,发现三大典型销售乱象:

一、强制首年店内投保:12个品牌的18家门店明确要求首年车险必须在店购买。当体验员咨询自行投保时,某销售人员直言"首年店保是硬性要求,否则建议换店咨询"。

二、诱导贷款购车:6个品牌的13家门店优先推荐贷款方案。某店销售人员直接以贷款报价介绍车价,当问及全款价格时改称"贷款购车可省4万元",并透露"贷款业务与绩效考核挂钩"。

三、巧立名目收费:3个品牌的4家门店增设贷款手续费或综合服务费。某店要求额外支付4000元"交车礼包",含脚垫、贴膜等非必要配置,声称"全杭州统一标准",但其他门店未执行此规定。

  合同文本分析暴露五大法律问题:

一、交付时间约定模糊:9份合同未明确交车时间,仅注明"车到提车"或"以通知为准",通过免责条款规避延迟交付责任。某品牌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可能因配置调整、物流等因素变化,以APP通知为准"。

二、违约责任失衡:9份合同存在卖方免责条款。某品牌规定若订购车型停产,消费者要么无限期等待,要么180天内转购其他车型,否则定金不予退还。

三、配置调整权不对等:3份合同赋予厂商单方面调整配置的权利。某品牌声明"厂家可通知修改配置,消费者默认接受新配置",而消费者变更需求则需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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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调查暴露出新能源汽车消费领域"重销售轻服务"的行业倾向,亟需监管部门强化合同规范,督促企业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