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查获危险货物铅酸蓄电池7.3吨

近日,南宁海关在货运渠道查获危险货物铅酸蓄电池7.3吨。

据了解,南宁海关H986集中审像中心对一票由东兴口岸出口杂类货物开展审图作业,发现存在较大夹藏嫌疑。经转现场人工掏箱查验,发现380件未申报的铅酸蓄电池,总重7.3吨。该批电池经鉴定属于危险货物,企业未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目前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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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工作人员在清点查获的铅酸蓄电池。(资图)

铅酸蓄电池属于第8类危险货物,未使用合规的危险货物包装,以夹藏、伪瞒报等方式违规出口铅酸蓄电池,存在腐蚀性液体渗漏、发生燃烧事故的安全风险,违反国家对危险货物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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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工作人员在展示查获的铅酸蓄电池。(资料图)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应当实施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企业应依法履行责任,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外贸企业务必在口岸如实申报货物情况,切勿存在侥幸心理瞒报夹藏,对于夹藏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品的出口违法行为,海关将进行依法严厉打击。

(转自腾讯网)